历史对观念的塑造
观念是历史的
科林伍德说“所有历史都是思想史”。类似的,大概也可以说“所有观念都是观念史”。或者说,观念的意义是历史所赋予的。
有人可能会问,“人人生而平等”这个被理所当然接受的“观念”,似乎其意义并不需来自历史。但如果回到千年前,显然古代人并不会如现代人一样接受这个观念—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完全无历史的,被抛入人群的“观念”。我们大概可以和古人讲明万有引力,讲明微积分,但我们不太可能讲明被我们所理解的“自由平等博爱”—观念并不是完全外在,自明的—对于科学,我们是以自然为质料“发现”科学,也是因此科学定律是自明的;不同于科学定律,观念是被“发明”出来的,其质料是历史。
我们今天几乎所有的观念都有其历史渊源。而当我们没有了解观念背后的历史时,它只能算是“伪”观念,是空洞的语词。观念的意义是由其历史赋予的。
历史为人提供了立足之地,是人之为人的根基。因为只有认识到其他人,不同的人,不同时间中的人,才能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绝大多数人对自我的认识都是相对于对他人的认识的。 认识自己离不开认识他人,同样的,认识自己的时代,社会,文化,离不开认识历史。社会为个人提供土地,历史则为整个时代提供坐标。
历史不仅提供自然意义上的坐标,同样重要的是思想上的坐标。我们或许都在网上体会过要理解一个人有多困难,而要理解过去时代的人就更不容易。可若不然,现在很多被当成天经地义的观点思想潮流就会被仅当作天经地义。
人有很强的思维惯性,会把现况当作理所当然。现代人对智能手机习以为常,对人人平等这个共识觉得天经地义,对当下的和平的宝贵毫不自知,觉得这些经过各种历史事件才艰难形成的现况似乎就是古已有之。尽管每个人都知道一战二战,知道死了很多人,但许多人提到战争又很兴冲冲的,完全意识不到当下基于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才换回来的整体的和平多么难能可贵。
许多我们习以为常的事情,都是来自历史,都有很深的历史缘由。比如,当代几乎所有国家都以“共和国”自称,但“共和国”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为什么它会成为各个截然不同的文明所组成的现代政体的基础共识?比如对我们影响无远弗届的马克思深受19世纪法国的影响,而我们对法国大革命的认识除了自由平等博爱之外,还剩下多少?
历史需要细节。 对历史的了解程度会很大程度影响其他方面的认识。比如,如果对历史了解不够深入,会很容易把历史“离散化”,当成由一个一个独立的事件构成而由一些逻辑链条连接起来。这是小初高教给我的历史。基于此,人们会错误的想象断裂的历史,想象机械降神,想象某种彻底的革命的可能。
《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托克维尔基于对历史细节的深入了解,论证了法国大革命并不是像当时和现在很多人所设想的,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革命,很多人们以为是全新的产物,实际上早在一二百年前就已有端倪。大革命带来的崭新面孔下却是旧东西。也是如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如此“彻底”的革命之后却有不断反复的王朝复辟,理解那句“所有历史事件都会出现两次”。 如果连法国大革命这样伟大,激烈,革新性的事件都不能切断历史,又有什么是可以的呢?
最后,也要记住尼采对于历史主义的批判:一个人如果没有能力忘记,就无法在道德上健康地活着。 当然,我觉得现代人的问题却是尼采批判的反面。忘记得太多了,也无法健康的活着。